经班级申请,各二级学院对班级建设、学风建设、学习成绩的考核后报学生处复审。现将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的初审结果公示如下: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。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生处,联系电话65105620。
管理学院:物流2121、财务2321、酒店[3+2]2121、酒店2121
土木工程学院:造价2122、工管2122、土木2122、工管2221
艺术学院:环设2122、视传2321、音乐2221
智能制造学院:电子(3+4)2321、电子2121、电气2121、计算机2222
语言文化学院:英语2322、英语2221、商英2221、汉语2222、日语2321、英语2321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:建能2321、环工2222、人文2321、风景园林2221、给排2221
学生工作处
2024年10月18日